18190160090
banner
最新公告:NOTICE
  • 遂宁船山区代办公司-遂宁代办营业执照-遂宁公司注册代办-遂宁工商注册代理-遂宁代办工商注册-遂宁代办执照-遂宁代办公司注册-遂宁代办个体营业执照-四川遂宁代办执照中介-遂宁代办工商执照-遂宁船山区代办营业执照

财税法规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财税法规

新版营业执照来了,变化太大!2022年9月1日起执行

发布时间:2022-10-08 19:54:44 点击量:


 

重磅,营业执照大变!2022年9月1日,照面内容将有重要调整!国家还宣布!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,2022年底前,实现全国互通互认!更重磅的是……

 

01

重磅!营业执照,大变!

2022年9月1日起执行!

 
 

根据市监注发〔2022〕71号:9月1日起,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将有一些调整。

 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

调整营业执照照面事项的通知

市监注发〔2022〕71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:

 

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统一和优化了市场主体的登记事项,营业执照正副本照面内容要作相应调整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“营业期限”“经营期限”“合伙期限”信息项,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“出资额”信息项,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(具体调整说明见附件)。除调整部分外,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、印刷标准等继续按照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(国市监注〔2018〕253 号)中《营业执照印制标准(2019 年版)《营业执照打印标准(2019 年版)等相关要求执行。

 

二、自2022年9月1日起,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、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,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。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,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,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。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(厅、委)要确保按时进行新版营业执照的启用换发工作。新版营业执照在使用中出现的情况及问题,要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。

 

附件:营业执照记载内容调整说明

 
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

2022 年7月25日

 

 

给大家划下重点:
 
1、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“营业期限”“经营期限”“合伙期限”信息项。
 
2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“出资额”信息项。
 
3、部分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事项名称及事项位置进行相应调整。
 
4、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、印刷标准等继续按照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通知(国市监注〔2018〕253 号)中《营业执照印制标准(2019 年版)《营业执照打印标准(2019 年版)等相关要求执行。
 
5、自2022年9月1日起,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、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,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。
 
6、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,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,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。

 

02

各类企业营业执照具体变化

 
 

 

 

03

重磅!电子执照

2022年底前,实现全国互通互认

 
 
6月23日,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:要求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。

 

 

 

该意见中重点:
 
1、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、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、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,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。
 
2、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,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。
 
3、完善电子印章制发、管理和使用规范,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。
 
其实,早在2月22日,国务院办公厅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》,明确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,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、掌上办、一次办。

 

 

 

文中重点:
 
1、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
 
推动营业执照、生产经营许可证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、经营、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,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、社会保障、医疗保障、住房公积金、交通运输、公共资源交易、金融服务、行政执法、市场监管等领域。
 
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,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、纸质材料免提交,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“最多报一次”。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、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,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,切实为企业降成本、增便利。
 
2、提升电子证照应用能力
 
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,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,加强与公安、海关、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信息系统的关联应用。
 
3、加快电子印章、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
 
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、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,拓展电子营业执照、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。
 
2022年底前,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,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,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,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,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、互通互认。